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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伟律师 李伟,男,山东金城法苑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,山东省高唐县人,曾就职公安局从事法制工作。目前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李律师主要致力于债权债务、合同纠纷、婚姻家庭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等专业领域,以较高的办案业务技能和高度的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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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李伟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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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法

公房可以继承吗,最新政策是如何规定公房继承的?

一、公房可以继承吗?

1、首先需要注意的是,公房的继承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继承,因为从法律上只有私产才有权利继承,公房不能继承,但对于公房,可以根据承租房管理办法,有近亲属继续承租公房,但具体哪些人可以有权利承租,需要根据是否是近亲属,是否共同居住,户口是否在承租房内,是否照顾原承租人等综合条件有房管局决定。

2、其实,公房使用权名为公房租赁,实质具有实物工资的意义。如果这种权利不允许继承,将侵犯继承人的合法权利。根据我国《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》的相关规定:承租住在用房的,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,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,可以办理更名手续。从该条规定中也可以看出,公房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。

  

二、最新政策是如何规定公房继承的?

1、公房俗称是使用权房,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。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,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,允许使用权人(公房承租人)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,所获收入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。

2、关于公房能否作为遗产进行继承,目前来说,对公房使用权能否继承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:是依据继承法,继承是死者生前的财产(权利和义务)依法转移给继承人,而公房非死者的财产故不能继承。

3、如果是租赁公房的话,公房承租人死亡后,原租赁关系消灭,再与何人建立租赁关系是房产公司(产权部门)基于其房屋权实现权权能的活动,他人无权干涉。

4、公房的使用权作为附着相应价值的财产权,是可以继承的,第三种观点虽缺失传统的物权法理论根据,却有立足于公房使用权历史与现实,有利于维护现存权利体系的优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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